3月30日,种子法实施座谈会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出席并讲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理解新种子法的核心要义,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吉炳轩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种业振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种子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推进种业发展、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下一步,要利用多种平台载体加强宣传普及,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部门间统筹协调,推动种子法落实落地。 吉炳轩要求,贯彻落实种子法,最终要落脚在推动种业发展上。要强化种质资源保护,把基础性源头性工作做好,加强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针对我国目前农业生产实际和市场需求,力争在培育高产、优质、适地、抗病、防虫、耐灾新品种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唐仁健强调,新修改的种子法,适应种业振兴新形势新要求,首次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全方位扩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大幅度提高侵权损害赔偿标准,进一步健全了激励种业原始创新的法律制度,对推进种业振兴具有标志性意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法、全面用法,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健全系统完备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分作物分阶段实施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健全与公检法等单位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合推进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农业科研机构、种业企业、行业协会等要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共同构建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司法部副部长刘炤、中国农科院院长吴孔明、中信集团总经理奚国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发言。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钟志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农业农村部总经济师魏百刚、海关总署总工程师韩森、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