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信用证?
谈及跨境贸易的结算,常见的结算方式有三种:T/T电汇、D/P付款交单、L/C信用证。
T/T(电汇):进口方通过银行将款项直接汇至出口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D/P(付款交单):出口方在装运货物后交单,进口方在接收单据后支付款项;
L/C(信用证):利用银行信用,以出口、进口两方对应的两家银行作为各自担保人,在出口方提供信用证规定的文件后收到款项。
T/T电汇和D/P付款交单这两种收款方式相对简单,但付款交单方式的风险较高,相比之下,使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风险小,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主要支付方式,但也复杂。今天我们就来分享一下L/C信用证。
详细来说,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进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将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和付款的保证文件。
二、信用证操作流程
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卖方装运货物后,从船运公司取回正本提单,并制作其他单据——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开证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在买方付款后交单——买方凭单据向船运公司提取货物。
部分步骤详细如下:
申请人向开证行申请信用证
买方或进口商需要向开证行提交申请信用证的相关资料,例如贸易合同、任务清单、发票等。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买卖双方信息、货物的描述、数量和单价,以及贸易条件等。开证行需审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以决定是否发出信用证。
开证行发行信用证
开证行在审批申请人资格后,依据申请人的要求和贸易条件,发行信用证。信用证是一份书面保证,由开证行向收款人或卖方承诺支付款项或接受付款请求。信用证中包含的信息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和地址、货物描述和数量、付款条件等重要细节。
通知收款行
开证行需通知收款行,即出口商的开证行。开证行将信用证的复印件和相关文件发送给出口商的开证行。出口商可以接受信用证并开始安排货物运输。
出口商开始安排货物运输
出口商在确认信用证后,开始安排货物的运输、保险和其他相关事宜。货物的装运必须符合信用证中规定的要求。
提交单据
出口商将货物发运后,必须准备并提交与信用证相关的单据(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等)。这些单据需详细说明货物的数量、品质、单价等信息。单据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开证行是否能按照信用证的条款承付款项。出口商在提交单据时,需仔细核对单据与信用证之间的一致性。
开证行审核单据
开证行会对提交的单据进行审核,核实是否与信用证的条款一致。如果单据存在问题,开证行将要求出口商进行修改或更正。只有当单据符合信用证的条件时,开证行才会承付款项。
承付款项
经过审查确认后,开证行将会按照信用证的条款承付款项。出口商可在确认款项后,将货物发运并继续进行下一步业务。该步骤说明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付款保障方式非常重要和可靠。
结束交易
在承付款项后,该笔国际贸易交易正式结束。出口商得到货款,进口商收到货物,双方都满意地完成了这笔交易。
三、如何防控L/C风险?
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在买卖双方订立合同前,一定要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对其公司规模、资金状态、资信情况作初步调研。选择正确的,对出口商有利的贸易术语。在订立合同时,选择恰当的贸易术语对于控制诈骗风险是有重要意义的,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尽量选择由出口商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如:CFR、CIF、CIP、CPT,这样租船订舱、货物保险的选择以及货物风险的可以把控在自己手中,可预防进口商与货代勾结实施信用证诈骗的行为。
确认账户所在银行能接收信用证
在选择信用证作为付款方式之前,首要的一步是确认自己的收款银行是否能够接收信用证付款。这需要与银行的业务代表进行确认。如果确认收款银行支持信用证,那么可以继续下一步的操作。
确认客户的开证行资信
信用证的可靠性与客户的开证行资信直接相关。弱资信的银行可能无法履行付款责任,甚至可能违约。为了避免这种风险,需注意以下几点:
注意非银行金融机构:有些金融机构名字中含有"BANK"字样,但实际上并不是银行,需特别注意。
根据买家资质选择:根据买家的资质和开证行的信誉来判断是否接受信用证付款。
选择可靠银行:大额交易建议选择信用资质高、排名靠前的银行,如渣打、星展、汇丰等,以保障收款的。
合理订立信用证条款
信用证条款应该简单、清晰、明了。因此对于开立的信用证条款,必须明确规定单据要求、装运方式、装运日期等基本信息,条款须清晰简洁,避免歧义。
合理选择信用证种类
尽量避免可转让信用证,转让信用证项下一般是出口商作为第二受益人,第二受益人出货后,准备好单据安排交单到受益人的银行(A银行),A银行收到单据后会通知受益人换单,把文件换成受益人的抬头,然后A银行安排把换后的文件寄到终买家所在的开证行。换单这个动作,主动性掌握在受益人手里,第二受益人并无法很好的控制换单这个动作是否会出现问题,如果一旦受益人提交的文件有问题,导致收不到开证行的货款,那么作为第二受益人,即使货物质量,出货时间,文件都没问题,依然会存在收不到货款的风险。简单的说,第二受益人的收款完全受制于受益人,因此出口商因谨慎选择此类型信用证结算。
做好信用证的审证工作
如发现不符点,交货之前必须改证,尤其是交货期,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即使客户提出接受不符点交单,也不能接受,坚持改证后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