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
适用范围
生产许可证 (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
1.生产许可证 产品类别:填写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名称。
2.生产许可证 产品名称:填写实施细则的产品名称。
3.生产许可证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4.生产许可证 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5.生产许可证 联 系 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6.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
7.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申报流程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注意事项:认证费用
申请费用:2200/单元。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每加一个加收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