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作业,遇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1.作业开始前,逐级进行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检查高处作业中的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确认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病、贫血、高血压、癫痫、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3.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带。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均应及时清理,清理时禁止抛掷。
4.遇六级以上大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或重新设置。
5.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防护设施、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施工中发现高处作业的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消除;危及人身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