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和使用中经常会出现的误区有哪些?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能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商标知识。
误区1:商标不注册就不能用
当然不是。商标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分,未注册商标也是商标,也是可以使用的。不过,我们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可能会对他人已注册商标构成侵权。所以,小编建议大家还是先成功注册商标后再使用该商标,这样更稳妥。
误区2:一件商品只能使用一个商标
我国对在一件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件数并无限制。事实上,在同一件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商标可以起到细分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的作用。如果在一件商品上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一般都以主、副商标的形式搭配使用。在主商标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在新推出的产品上使用副商标,从而利用主商标的知名度来提供副商标的知名度。比如:小米公司在其子品牌红米的产品包装盒上印有小米的商标。
误区3:只有平面图形才能注册商标
当然不是!我们除了可以注册平面商标外还能注册立体商标、声音商标。比如:费列罗的立体商标和腾讯的“嘀嘀嘀”声音商标。
若想注册其他类型的商标,这些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让公众看到或听到商标就能联想到对应的商品或服务。
误区4:注册商标可以随意添加装饰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所以,我们在使用商标时决不能随意改变商标的外观,否则商标会面临被商标局撤销的风险。若想更改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等信息,需及时做商标变更。若想改变商标外观则需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误区5:指定颜色的商标可随意改变颜色使用
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没有指定颜色即以黑白图案申请商标,在拿到商标证书以后可以随意更改颜色使用。如果指定了商标颜色,则今后在使用商标时不能随意改变商标颜色,否则需重新向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
误区6:商标注册成功后就没事了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所以,我们成功注册商标后别让它们闲置,要尽量使用起来,防止别人对其提出“撤三”申请。当然,如果有正当理由也是可以不使用商标的,比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破产清算及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