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如何防止近似?
在申请商标的漫漫长途中,一个环节不对,就有可能被驳回,而商标近似则是申请商标道路上易遇到的问题,那我们究竟如何才能避免商标近似的问题呢?
商标近似是如何判定的呢?
类似商品上判断商标近似的基本原则:
(一)文字商标
音、形、义近似(包括不同语种翻译后相同或近似)或均无含义,符合其中一个条件,造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结果的,通常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
(二)图形商标
1.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三)组合商标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4.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5.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如何解决商标近似问题?
避免文字商标近似的解决办法为加字、换序、更换个别字后使两商标在音、形、义中三个判断元素中至少有一个元素不同,使两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要求。
提示,如若添加以下字词,仍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
1.加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副词,如:(新)吉澳、(真)依丝、(东方)吉祥鸟等;
2.加表示通用语、型号的词汇;
3.加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如轩、坊、堂、屋、窑等;
4.加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
那么,添加哪些字词后能够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呢?
1.应选择添加能使商标整体产生新含义的字词,如东方雪VS东方雪狼,白云VS白云山,王中VS王中王,孩之VS孩之宝等。尽管只是一字之差,却使得商标整体含义发生变化,因此不近似。当然,如果你在加字的同时改变字体的设计,则可增加商标显著性。
2.在商标前加虚词
这些词虚词可以是“卡”、“斯”、“特”、“尔”,如“爱妮”与“特爱妮”。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若将虚词添加在商标中间则构成近似,如“雪亮”和“雪之亮”;
说完了加字,我们来说说换字策略。
换字的原理是读音相同或近似,但更换后使商标形、义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又如百喜,七喜互不近似,自由鸟与自由马不近似,恒山与衡山不近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