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倡导不留骨灰的安葬方式。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并不对广大群众作出硬性要求。
随着社会整体文明程度的提升和人们文明素质的提高,推行“生态殡葬”是大势所趋,但也并非是一蹴而就的易事,改革还面临着阻力与困难。《意见》出台只是一个设计性的制度文件,各地在落实过程中还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具体化、化。
首先,任何一项改革举措的出台,都需要一系列相应制度来补充和辅助。对此次的殡葬改革来说,对实行“生态殡葬”的有关家庭如何奖补、标准是什么等,都需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后续的相关制度来细化完善。
其次,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要跟上。推行“生态殡葬”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节约土地、节约资源。然而,即便是属于“生态殡葬”的“多人合葬”“树葬”等形式,也需要一定的场所和基础设施。只有相应的基础设施完备了,才能为推行“生态殡葬”搭建好平台,也才能让群众在传统与现实之间作出选择。
再次,殡葬服务要跟上。尽管殡葬改革提倡简化程序、节俭丧葬,但并不代表不需要殡葬服务。毕竟,人是讲感情的,通过一定方式表达对逝者的哀悼是难免之事。因此,包括“生态殡葬”,相应服务必须跟上。比如,关于“生态殡葬”后,清明节时祭祀故人采取的方式、渠道等,相关部门都应有所考虑,并及时跟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