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业产品许可证所需资料: 1、申请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保证产品质量承诺书。 (3)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4)产业政策的证明材料。 2、申请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产品生产活动; (2)生产的产品属于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办理资质申请需要的手续为:申请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与所申请检测能力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含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4、检测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图纸及产权归属的证明材料,相对应的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情况汇总表; 5、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工作简历; 6、检测人员名册,检测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检测技术培训合格等证明材料;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原件); 7、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资料。
工程检测资质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具备的从事工程质量检测的资格和能力,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工程检测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项资质两大类。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而专项资质则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9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