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防火门新标准规定钢木质防火门为用钢质和难燃木质材料或难燃木材制品制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门扇内填充材料为对人体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门。这种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均在1.2H以上。
防火门按材质分:有钢质防火门和木质防火门这二种防火门在安装方法上有一些细节上的不同。从防火等级上也略有不同大家在安装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细节。
新版标准从国际、国外标准中引入了部分隔热防火门和非隔热防火门的概念和要求,对防火门的分类由原来仅按隔热防火门分类,改为完全隔热防火门(A类)、部分隔热防火门(B类)和非隔热防火门(C类)进行分类;同时,将原来的甲、乙、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调整为1.5h、1.0h和0.5h,丰富了我国防火门产品的种类,增加了实际应用的选择余地,对于仅需要防火门具有部分隔热性或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应用场合,可以选用部分隔热或非隔热的防火门。新版标准还规定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应采用对人体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减少对人身健康的影响。这些规定,不仅使防火门的设置更加合理,而且降低了防火门的生产成本和原材料消耗。符合环保以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同时,新版标准还增加了钢木质隔热防火门和其他材质隔热防火门的内容和要求,为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和新型防火门的生产、检验提供了技术依据,拓展了防火门生产企业的发展空间。
2014年2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家用火灾报警产品、可燃气体报警产品、防火门、手提式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等59种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
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凡列入本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