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葬 许多原始文化认为死者自人世通往冥府,中间须历经若干过程,因此死後未腐烂仍待若生人,须供饮食,留置家中,由家属陪侍。印尼人对腐屍流出之血水仔细处理,有时还以食米吸收血水;爪哇巴里岛人认为死者要经过42天才会完全离家;罗马尼亚人葬後须定期掘出骨头,儿童3年、青年5年、老人7年,以酒及水清洗後置入亚麻布袋内,送到教堂作第二次埋葬,至此丧家始能恢复一般社交往来。北美休伦族人,印第安人之一种的二次埋葬系采集体方式,每10~12年举办一次灵魂节,届时死者尸骸均移至社区墓地集中埋葬。若干南美及欧洲国家因土地不多,亦在埋葬3~5年后将骨骸掘出,置于壁龕或骨罈里,或移至公有墓地集中安葬。
树葬 指把骨灰深埋在一棵指定的大树下,或者把骨灰撒在土壤里。树葬没有墓穴,没有或者使用可降解的特制骨灰坛。它只作标记,如:仅在树下放一块石头,石头上钉一块铜板,写上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即可。树葬是当今世界的殡葬理念和行为之一。
天葬 就是将死者的尸体喂鹫鹰。鹫鹰食后飞上天空,藏族则认为死者顺利升天。天葬在天葬场举行,各地有固定地点。人死后,停尸数日,请喇嘛念经择日送葬。天葬师随即将尸体衣服剥去,按一定程序肢解尸体,肉骨剥离。后用哨声呼来鹫,按骨、肉顺序别喂食。将屍体弃至旷野供野兽撕噬,为极多民族所采行,认为既方便又有益于死者灵魂。祆教徒多行天葬,因其视尸体为不洁。孟买之帕西人(Parsi)有所谓“静默之塔”,塔圆而高,死者被抬至塔顶,由侍者排列于环绕深坑之石台上;屍体经秃鹰撕噬数小时后仅剩骨架,侍者乃将之一一推入深坑。蒙古游牧民族视死于旷野为高贵之死,临终者尚未断气即被弃于野,供野兽吞噬;童尸或婴尸则装袋置于十字路口,首先路过者有责任将袋口解开,俾灵魂获得解放、转世。印度那加族(Naga)、澳洲中部土人及若干北美印第安人如苏族,将尸体盛妆放入鹿皮或水牛皮袋缝合,置于树上或平台上,距地2.5米(8呎)高,1年后再予埋葬。
从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起,人类便产生了灵魂观念。原始人认为,人死灵魂不死,仍能干预活人的人事、祸福。受这种灵魂不灭观念的制约及各国各民族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的差异,产生了形形色色的葬礼风俗:有的葬礼盛大隆重;有的简易朴素;有的充满了宗教色彩;有的科学而又卫生。地理、宗教及社会结构均影响葬礼形式,阶级身分更是决定性因素。以西藏为例,葬礼按身分区分为4种:贱民水葬,中等身分土葬或天葬,贵族始可火葬。在葬式上,世界各民族中有土葬、海葬、火葬、水葬、厚葬、天葬、洞葬、树葬、悬棺葬、壁橱葬、食葬等多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