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起,人类便产生了灵魂观念。原始人认为,人死灵魂不死,仍能干预活人的人事、祸福。受这种灵魂不灭观念的制约及各国各民族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的差异,产生了形形色色的葬礼风俗:有的葬礼盛大隆重;有的简易朴素;有的充满了宗教色彩;有的科学而又卫生。地理、宗教及社会结构均影响葬礼形式,阶级身分更是决定性因素。以西藏为例,葬礼按身分区分为4种:贱民水葬,中等身分土葬或天葬,贵族始可火葬。在葬式上,世界各民族中有土葬、海葬、火葬、水葬、厚葬、天葬、洞葬、树葬、悬棺葬、壁橱葬、食葬等多种形式。
火葬
传统葬式。以火焚尸,将骨灰贮于盒内的殡葬方式。始于欧洲新石器时代。许多文化均有水与不死相关联之神话,因此人物及英雄乃多行水葬,置于精致葬仪船中随波漂流。英格兰沙福克(Suffolk)郡距河1公里(0.5哩)处所掘出之水葬仪船遗迹为,该船长26米(85呎),船夫38名。挪威奥斯堡(Oseberg)亦掘得维京船,内有2名妇女,这个例子说明妇女也有享受这种待遇的。但水葬并非皆附船只,索罗门群岛死者仅置于竹筏上漂出供鲨鱼吞噬;也有地方将尸体包裹后加石块令其沉至水底。西方习俗中海难遇害者行海葬,火葬后骨灰撒入水中之风气渐广,以美国西岸及若干亚洲国家为尚。印度死者则停置1年后投入恒河圣水。
天葬
就是将死者的尸体喂鹫鹰。鹫鹰食后飞上天空,藏族则认为死者顺利升天。天葬在天葬场举行,各地有固定地点。人死后,停尸数日,请喇嘛念经择日送葬。天葬师随即将尸体衣服剥去,按一定程序肢解尸体,肉骨剥离。后用哨声呼来鹫,按骨、肉顺序别喂食。将屍体弃至旷野供野兽撕噬,为极多民族所采行,认为既方便又有益于死者灵魂。祆教徒多行天葬,因其视尸体为不洁。孟买之帕西人(Parsi)有所谓“静默之塔”,塔圆而高,死者被抬至塔顶,由侍者排列于环绕深坑之石台上;屍体经秃鹰撕噬数小时后仅剩骨架,侍者乃将之一一推入深坑。蒙古游牧民族视死于旷野为高贵之死,临终者尚未断气即被弃于野,供野兽吞噬;童尸或婴尸则装袋置于十字路口,首先路过者有责任将袋口解开,俾灵魂获得解放、转世。印度那加族(Naga)、澳洲中部土人及若干北美印第安人如苏族,将尸体盛妆放入鹿皮或水牛皮袋缝合,置于树上或平台上,距地2.5米(8呎)高,1年后再予埋葬。
守孝:按儒教的传统,孝子应该守护在父母墓的周围三年(每个人在三岁前,基本都不离开父母怀抱,此三年感念父母恩,很多村庄也是这样产生的),期间避免娱乐、饮酒食肉、夫妻同房等。
牌位:家人用香烛祭品供奉写有死者名字的牌位。
扫墓:亲友于清明节(介之推于这一日去世)期间修理、打扫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