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国家规定如下:需要在车管所取得资质,详情去当地车管所进一步咨询。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款、第十六条规定。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遗体运输后要一次性,杜绝二次污染,传染性遗体将不可运输,以防止感染。请大家谨记。
申请审批:首先,家属需要向遗体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死者的户籍证明、运输遗体的殡仪馆殡仪车证明以及死者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遗体运回后将火化的证明。此外,还需要提供亡者医学死亡证明或非正常死亡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或证件以及运回原籍的证明。
技术处理与卫生要求: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这是为了保护公共健康和环境。 无人认领遗体的处理:对于姓名不详、身份不明及非正常死亡的无人认领遗体,公安部门负责检验、拍照、登记和收集遗物,建立DNA检测报告和照片档案。这一措施有助于识别身份不明的死者,确保其得到适当的尊重和处理。
遗体接运费:根据不同的服务标准,费用有所不同。普通车、中档车和车接运的收费标准分别为450元/趟、900元/趟和2800元/趟。具体费用还包括汽车接运费360元/具(含超城区10公里范围外公里补助每具平均150元)、抬尸费210元/具、卫生及材料费130元/具。另外,接尸费的标准为普通车起步价50元/具,小型车起步价80元/具,起步公里往返10公里,超过起步公里数的,普通车辆运尸费为5元/公里,小型车辆运尸费为8元/公里,限价300元/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