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国家规定如下:需要在车管所取得资质,详情去当地车管所进一步咨询。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款、第十六条规定。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遗体运输后要一次性,杜绝二次污染,传染性遗体将不可运输,以防止感染。请大家谨记。
申请审批:首先,家属需要向遗体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死者的户籍证明、运输遗体的殡仪馆殡仪车证明以及死者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遗体运回后将火化的证明。此外,还需要提供亡者医学死亡证明或非正常死亡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或证件以及运回原籍的证明。
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防腐处理费、运输车辆的折旧费用、维修费用和燃油费用等。具体费用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外地遗体运回老家的手续包括户籍证明、死亡证明、民政部门的批准以及准运证和同意接收函。费用方面则涉及到遗体接运费、防腐处理费、运输车辆的相关费用等,具体费用会根据选择的服务档次和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
遗体接运费:根据不同的服务标准,费用有所不同。普通车、中档车和车接运的收费标准分别为450元/趟、900元/趟和2800元/趟。具体费用还包括汽车接运费360元/具(含超城区10公里范围外公里补助每具平均150元)、抬尸费210元/具、卫生及材料费130元/具。另外,接尸费的标准为普通车起步价50元/具,小型车起步价80元/具,起步公里往返10公里,超过起步公里数的,普通车辆运尸费为5元/公里,小型车辆运尸费为8元/公里,限价300元/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