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要点
1、ODI备案流程
在ODI备案做法上,商务主管部门和发改委境外投资审查工作原则上是独立进行的,可同时发起并单独提交。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签发核准文件或者《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满足条件的企业签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外汇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取得前述两份证书之后,需要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手续,由银行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内主体即可到银行进行外汇登记,完成以上步骤后方可实施ODI项目。
境外投资备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司境外投资ODI备案实际办理经验,大部分企业需要满足以下4个申请条件,即可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主体需要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哪些情况会被监管认为异常?
国家在鼓励企业合法合规出海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关于企业“非理性对外投资”的监管。2016年12月6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相关部门将密切关注企业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非理性对外投资”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