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缴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2. 确保交易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信用证还有助于规范交易流程,明确交易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在信用证中,银行会详细列出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格、交货期、运输方式等关键信息,买卖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这样一来,交易过程就变得更加透明和规范,减少了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例如,在国际粮食贸易中,由于粮食的品质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至关重要,买卖双方往往会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粮食的具体规格和检验标准。卖方在发货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粮食符合信用证的要求。而买方在收到货物后,也可以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进行复检,确保货物质量无误。
信用证,作为国际上的一种支付方式,交易双方都代表了本国的信用度,一旦出现交易上的差错,可能会给对方国人对自己的不好的印象,影响两国之间的友谊。因此,开证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向申请人发放信用证时,需严格按照开证程序进行,不得出现任何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