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即未偿债务买卖,也称包买票据或票据买断,就是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或经第三方担保的,期限在半年至五六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大金融公司,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它是出口信贷的一种类型。
福费廷的担保方式:
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保付签字,即担保银行在已承兑的汇票或本票上加注“Per Aval”字样,并签上担保银行的名字,从而构成担保银行不可撤消的保付责任;另外一种是由担保银行出具单独的保函;
叙做福费廷业务的企业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于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所以从期限上来讲,资本性物资的交易更适合福费廷业务。以下情况适合叙做福费廷交易:
1、为改善财务报表,需将出口应收帐款从资产负债表中彻底剔除;
2、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其他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高于福费廷全部收费;
3、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且不愿接受带追索权的融资形式或占用宝贵的银行授信额度。
出口商向包买商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出口商情况介绍,经工商局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进口商情况介绍;
3、交货情况及进口许可证(若需要);
4、信用证及其项下全部修改、贸易合同副本、全套出口单据及签字、文件真实性的证明等文件;
5、保函或银行本票副本及《转让书》;
6、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