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卖方在信用证到期前急需用款时,可以将该信用证质押从第三人处(或者银行)取得贷款,从而实现资金的快速周转。同样,买方也可以申请银行垫款,提出信用,这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以LIBOR利率为基准,加上风险益酬(风险益酬根据开证银行的银行风险和国家风险而定,贴现息视不同国家设有值(含LIBOR)),具体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计息期贴现日至承兑付款日止, 宽限期视不同国家而定。
因为含有风险溢价,所以福费廷业务的贴现率高于一般业务。风险主要体如下方面:(1)一般业务中,贴入票据的金融机构对贴出者有追索权,即使主债务人违约,仍能追索贴出者;福费廷业务无追索权,若主债务人、担保行均破产,则由包买商承担全部风险;(2)一般贴现中用的都是6个月以内的短期票据,福费廷业务中的汇票、本票从半年到若干年,长的可达10年,因此属于中期融资业务,风险较大;
出口商向包买商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出口商情况介绍,经工商局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进口商情况介绍;
3、交货情况及进口许可证(若需要);
4、信用证及其项下全部修改、贸易合同副本、全套出口单据及签字、文件真实性的证明等文件;
5、保函或银行本票副本及《转让书》;
6、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