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证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人对承包商履行扣还预付款义务的保证。以防止承包商在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将款项挪作他用或宣布破产等。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的方式。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至180天。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采用经评审的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的15%。
预约款担保额度 预付款担保金额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确定,一般为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5%-30%。 预约款担保期限 由业主与承包人或供应商协商确定,预付款保证担保的有效期长不超过预付款全额返还或抵扣之日后30天。 预付款担保作用 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偿还业主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终止工程,使业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则业主作为保函的收益人有权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或担保公司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
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预付款保函承包人要求银行向业主(发包人) 出具的保证业主所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实施项目的一种信用函件。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委托银行向业主出具的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笔工程预付款,及时用于实施项目的保证函件(即A委托B向C作出担保,担保内容是C按合同约定向A支付的预付款确实在用于项目的实施)。担保银行应为业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约,业主可凭保函向担保银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