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审核/备案时限
【核准制】:申请报告及附件符合要求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如有必要, 审核机关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时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可以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60 个工作日),评估时长不计入审核时间内;如项目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审核机关应请有关部门在 7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备案制】:提交资料符合规定后 7 个工作日。
发改委申报文件
【核准制项目】
注:尽管有自然人可以提交申报文件的规定,但实操中基本不批,个人直接境外投资备案比较难。
【备案制项目】
发改委ODI穿透审核股东
【公司制穿透】
【合伙企业制穿透】
【多个主体联合投资穿透】
地域管辖——发改委同一轮次(多方联合投资)申报
商务部门核准/备案成功后发放的证书
• 《企业境外投资证》;发证机关:商务部或省级商务厅。
• 文件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2 年,如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 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应在商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形
原《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 企业应当按照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在实操中,有几种情况适用重新备案而不适用变更!!!!:
1、现投资额超过原备案金额;2、被投资企业国籍发生变化的;3、被投资项目根据划分属于其他级别机关主管的。
商务部核准/备案后的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