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压力管道,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4.1 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或不允许使用。
5.4.2 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
客运索道
5.8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客运索道,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8.1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
5.8.2 控制室、站台、机房紧急停车开关缺失。
5.8.3 吊厢、吊篮、客车门不能锁闭且未停用。
5.8.4 辅机、备用电源不能正常工作。
5.8.5 电气系统回路发生故障后采用短接方法继续运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10.1 未经首次检验。
5.10.2 首次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10.3 电源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
5.10.4 制动(包括行车、驻车)装置缺失或失效。
5.10.5 观光列车的牵引连接装置及其二次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压力管道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采用无损检测、理化检验等检验检测方法进行过程检验、终试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实现对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质量和在役质量状况的质量控制,确保压力管道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