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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全程优质服务

    2024-11-08 02:00:01 97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基本要素

    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 (省级权限)

    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 1 ) 特 种 设 备 制造 单 位 许 可 ( 省 级 权 限 ) 首 次 申 请

    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十八条

    6.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五十七条

    7. 实施机关:省市场监管局 (部分委托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管部 门实施)

    8.审批层级:省级

    9. 行使层级:省级、市级

    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 受理层级:省级、设区的市级

    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 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名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许可

    15. 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判定方法

    标准详细列出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条件,涵盖了未取得许可生产、事故后未检查、未经监督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等情形。特别指出,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设备,若存在定期检验不合格、装置缺失或失效等问题,均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承压类附件(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气瓶瓶阀等)也纳入对应主体设备当中。

    管理建议

    加强自查: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重视监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标准执行到位。

    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按规定进行检验,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技术支持:对于复杂的隐患判定,可寻求专业技术支持。

    压力管道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压力管道,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4.1 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或不允许使用。

    5.4.2 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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