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
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4.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
5.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公积金贷款者还需要了解,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一样,要求借款人必须要有稳定的收入,足够的偿还能力以及良好的个人征信。如果贷款申请人早前有使用过个人贷款,且有过一笔贷款长达24期贷款未还的记录,那不可能申请得到公积金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