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材料准备的过程,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性来源整理的详细流程:
一、办理条件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申请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如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则注册资本要求更高)。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旅行社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场所面积、设施设备等需满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传真机、复印机、两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以及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等。
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旅行社需至少配备一名总经理、一名部门经理、三名导游员(具体数量可能因地区而异)等持证人员,并确保这些人员在公司购买社会保险。
缴纳质量保证金:根据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旅行社需要缴纳不同额度的质量保证金,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缴纳20万元保证金。
二、所需材料设立申请书:表明申请设立旅行社的意愿及经营范围等。
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经营场所证明:包括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等,证明旅行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营业设施设备证明:如购买的旅游车辆、电脑等设备的发票或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资料: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等。
旅行社章程:规定旅行社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等。
资金信用证明及验资报告: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以及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旅行社的设立进行可行性分析。
其他材料:如告知承诺申请书、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文件等。
三、办理流程准备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所有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审核与勘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现场勘查,以核实旅行社的实际情况。
颁发许可证:审核通过并勘查无误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后续手续: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旅行社的备案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