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境外直接投资方式(ODI)申请资金出境的基本流程
境内的非国有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或并购交易,需获得商务部门境外投资行为的核准、发改委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或者备案,以及银行外汇登记等三大环节。
对于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目前商委、发改委均实行在线申报。其中,申报人在商委系统填报资料后需要前往现场提交资料,在此基础上方能办理外汇手续。
银行方面外汇审核:商业银行方面的审核和备案内容,主要是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其中外管局的批文尤为重要),并且将“尽职调查”放在重要位置。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需要对外汇的收支进行平衡,因此对资本净流出的申请审批更为严格。
ODI 方式申请资金出境的注意要点:
(1)主体:分为有限责任和有限合伙,根据目前的监管要求,对于合伙企业形式,自然人股东较多的情况下,资金出境采取严管的要求
(2)主体经营业务(主要看是否国家支持),分为三类:
A、鼓励类:例如工业,农业,游戏研发(如视为娱乐业,可作为限制类)
B、禁止类
C、限制类:非五类,即: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目前处于严控状态(对于此类,建议谨慎投资,并注意投资行业的选择,以投资实业类企业作为优选,并避免“快设快出”的情形,即刚注册完就出来
*详细禁止、敏感行业请参考附件:《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
(3)主体注册时间:若小于 1 年,则难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