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的定义中指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到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回收、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的结合。
中国的物流术语标准将物流定义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用户要求的过程。
根据日本物流管理协会的资料记载,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经济已基本恢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水平,企业进行大规模设备投资和更新改造,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生产力大幅度上升。1955年成立了生产性本部,该团体为了改进流通领域的生产效率的物流信息网,确保经济的顺畅运行和发展,组织了一个由伊泽道雄为团长的大型考察团,于1956年秋季考察了美国的物流,当时日本还没有“物流”这个词,代表团的名称为“流通技术专业考察团”。该代表团在美国期间,美国教授肯巴斯先生讲到,美国30年来国民经济之所以顺利发展,原因之一就是既重视生产效率又重视流通效率。
到达签收:1、电话或传真确认到达时间。2、司机将回单用EMS或FAX传真回忆诚物流。3、签收运输单。4、定期将回单送至客户处。5、将当地市场的住处及时反馈给客户。
回单:1、按时准确到达指定卸货地点。2、货物交接。3、百分百签收,保证运输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与客户出库单一致。4、了解送货人对客户产品在当地市场的销售情况。
收货单
受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