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印章是一种盖印日期印迹的印章,通常是日期+文字的形式,日期印章可随意调节日期的时间,目前应用非常广泛,在银行、学校、医院、机关部门需要经常标注日期与文字说明的地方应用的较多。 日期印章结合不同规格的制作内容以适应用户的需求,只需轻转轴轮即可调定日期。 一般分为轻型日期印章与重型日期印章,还分为带文本日期印章;轻型日期印章体积比较小;重型日期印章体积比较大,盖印面积也大;带文本日期印除了带有可调动日期,还按要求雕刻有印章文字。
各种印章尺寸规格与用途:1.党章 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0.12CM,上环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排,中央刊镰刀、斧头,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团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圆边宽0.1CM,上环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刊五角星,星两边为直线,下环刊印文,印文使用简化宋体字。 3.工会章 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0.12CM,内边为细边,边宽0.04CM,上环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排,中央刊五角星,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专用章) 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边线宽为0.1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上环刊单位名称自向右环排,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排,后段处自左而右横排,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边线宽为0.1CM,上刊为单位名称自左向右环排,中央刊五角星。专用章直径为4.0CM,边线宽为0.1CM,上环刊单位名称自左向右环排,下刊为专用章内容横排,中央为空白。 5.集体所有制公章所属部门章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公章 集体所有制公章一律为圆形,公章直径为4.0CM,部门章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直径为3.8CM,中央一律刊五星角,专用章直径为3.8CM,中央为空白,所有印章边宽为0.1CM,印章上方刊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排,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6.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 一般是圆形,一款是直径3.8CM,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排,中央不刊五角星,下横排合同专用章。另一款也为圆形,直径为5.8CM,边宽为0.15CM,上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排,中央不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自上而下横排,如刻多格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该刻编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7.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部门章直径为3.8CM,中央刊五角星,专用章中央为空白,圆边宽一律为0.1CM,上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排,或者名称前段自左非凡右环行,后段自左非凡右横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8.股份有限公司印章 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为.012CM,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排,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排,后段自左而右横排,专用章中央一律师空白,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9.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 规格为椭圆,横径为4.5CM竖径为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10.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 规格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自左而右环排,部门章直径为4.0CM,中央刊五角星,专用章直径为4.0CM,中央为空白,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11.学校及其所属职能机构的印章 一律为圆形,高等学校印章直径为4.2CM,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微,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排,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0CM,自左而右环排学校名称,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中等(含中等)以下学校印章,直径为4.0CM,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微,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排,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及专用章,直径为3.8CM,自左而右环排学校名称,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 12.发票专用章 国税规格为4.0×2.8CM,地税规格为4.5×3.0CM。2011年2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发票专用章,规格为4.0×3.0CM。 13.财务专用章 一律为方形,规格为2.2×2.2CM或2.5×2.5CM,边宽为0.1CM,印文自上而下横排或自右而左竖排。 14.法人章 法人章一律为方形,规格为1.8×1.8CM,或2.0×2.0CM,自右而左排列。 15.报关专用章 海关规定为50×36mm
印章是印和章的合称,社会组织用以表示组织职权的信物叫印,个人用以表示本人身份的信物叫章,又叫图章和名章。这里所说的印章,主要指各级各类机关的公章和领导的名章,它是领导机关和领导职权的象征,是机关行使其权力的重要工具,也是机关职能作风在法律上的标志。凡是法定的机关和组织,都有代表自己职权的印章。印章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起着极为重要作用,古时就有“做官丢了印,无法去上任”之说等。在现代社会中,印章在党政军机关和各级各类组织的公务活动中,具有、代表和凭信作用。印章的使用与保管是否妥当,直接体现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章办事,更体现一个单位和个人廉政之风。 首先,用印需批准。使用印章,一般应经本机关领导批准,办理签批手续,文秘人员不得擅自作主。文件用印,以文件领导签发签字为准,常规用印,有文秘部门负责人批准即可;但对一般事务性的介绍信用印,文秘人员可依照惯例承办,不必事事请示。 其次,用印需登记。文秘部门必须建立用印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用印的时间、用印的用途。对不合手续的用印,有权拒绝盖印或提出异议,即使已经领导签字,也请领导复议,不能违反规定,“有求必印”。文秘人员必须正直无私,坚持原则,为政清廉,掌好“印把子”,甘当“铁公章”。 再次,用印需正确。盖印时,文秘人员要握准公章,盖印要稳,不要转动,蘸印泥要轻蘸多次,使每个字都能均匀地吸上印泥。盖出的印章图案,必须保持位置恰当,字体端正,图形清晰,不可歪、倒、斜、偏,也不可模糊不清。
印章保管也有严格的章程——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不可随意交给他人代管,更不可“齐抓共管”;印章使用应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可带出办公室,以防丢失或被利用;用章时,文秘人员应亲自盖章,不可由他人代劳;印章要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印章必须严加保管,严防丢失或被盗,印章一旦丢失,除报告上级机关外,还应立即向本机关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报案,并声明该印章作废;总之,印章使用和保管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规章制度办事。违反规章制度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保管人和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