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经理职责
负责现场生产过程中同甲方、和其他专业之间的协调工作。
对工程总体施工布置负责执行承包合同中履行的条款,为完成预定的质量目标和施工工期,开展各项工作。
2) 项目副经理职责
对工程总体施工和质量负责,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符合合同要求,执行承包合同中应履行的条款。
负责生产过程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3)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负责组织编制工程的施工方案。 负责执行规范标准及技术措施。
负责工程中的各项质量工作,指导技术资料的整理、积累及移交归档。 负责施工图、技术资料、质量记录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4) 施工员职责
认真执行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及各项质量制度。
组织班组完成上级下达的进度质量指标,组织班组进行自、互检,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参加设计和上级组织的技术交底,编制施工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收集、整理、标识、检验和试验记录。
做好工程的预检、隐检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5) 质检员职责
严格监督按图纸、规程规范进行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相关验收标准及本工程质量目标。
认真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把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
核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记录,按时对质量记录进行标识,确保竣工资料准确、齐全、及时。
6) 材料员职责
配合生产系统按施工预算组织材料、设备进场报验。
把好材料、设备质量关,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产品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消防手续的办理主要涉及到消防检查和相关许可的获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需要进行消防检查,并获取相应的消防许可。
办理消防手续的步骤:
. 申报: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需要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检查,并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消防检查申请表、场地证明、企业消防系统等相关资料。
审查与核查:消防救援机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消防救援机构会予以许可。此外,消防救援机构还会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确保其符合消防要求。
许可与营业:如果经检查,场所符合消防要求,消防救援机构会予以许可。只有获得了消防救援机构的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才能投入使用、营业。
先消防验收再竣工验收,因为消防属于分项工程能够证明建筑结构防火是否合格,如果消防验收结果不合格,需对消防工程进行调整,调整后再次验收,待消防验收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就是通常所说的四方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验收后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是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进行完之后的后一项验收。
2、规划验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竣工并完成竣工测量的,需申请规划验收。 经规划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是建筑工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之一。
3、消防验收: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消防工程报验流程:
1、提交报验申请:建设单位在完成施工后,需要向消防部门提交消防设施报验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报验时间、地点等信息。
2、进行现场验收:消防部门会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消防设施的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设施的完好性、功能性、实际使用效果等方面。
3、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完成后,消防部门会出具验收报告,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4、整改问题: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建设单位需要及时整改,并进行复验。
5、颁发验收证书:通过验收的消防设施将会得到消防部门颁发的验收证书,证明其符合规定,具有使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