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条明确规定: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综合整理,病历的定义可归纳为:
①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 发展、诊断、 情况的系统记录;
②是医疗活动过程中经过归纳、分析、整理,并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档案及资料总和;
③并不是过程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病历,比如一些临时性的文件(典型的如:入院须知、辅助检查申请单。报告单属于病历,但病理切片、X线片等不属于,也不会归入病案保存);
④病历在经病案管理人员整理后归档到病案室,病历将转变为病案;
⑤具备法律效应。
汉文帝时期有个人名叫淳于意,因年轻时做过管理粮仓的小官,人们便称他为“仓公”。小时候,他家里很穷,他的许多亲属都因有病而无钱医治,过早的离开了人间。这悲惨的现实启发了淳于意,他决定自己学医,来挽救病人的生命。于是,他在管理粮仓之余便四处搜寻,拜求良医。不久他便成了一名学识渊博,能预知病人生死,拥有许多奇方、古方的医学家。中国医学上早的“病历”就是淳于意首创的。
淳于意是个细心人,在他给人治病诊病时,总是把病人的病情和自己诊断处理的方法记下来。当时人们把这称为“诊籍”,现在我们称它为“病历”。
汉代历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中为淳于意作传时,曾摘要记录了他的25份病历,这是我们现在所能见到的古人早的“病历”。
个人史:(1)出生、成长及居留的地点和时间(尤其应注意疫源地和地方病流行区),受教育程度和业余爱好等。(2)起居习惯、卫生习惯、饮食规律、烟酒嗜好及其摄入量,有无其他异嗜物和麻醉毒品摄入史,有无重大精神创伤史。(3)过去职业,劳动保护情况及工作环境等。重点了解患者有无经常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史,并应注明接触时间和程度等。(4)有无冶游史,是否患过下疳及淋病等。(5)对儿童患者,除需了解出生前母亲怀孕及生产过程(顺产、难产)外,还要了解喂养史、生长发育史。
生命体征:体温(T)(C)、脉率(P)(次/min)、呼吸频率(R)(次/min)、血压(BP)(kPa )。
一般情况:发育(正常与异常),营养(良好、中等、不良),体位(自主、被动、强迫或辗转不安),步态,面容与表情(急性或慢性病容、表情痛苦、忧虑、恐惧、安静),神志(清晰、模糊、昏睡、昏迷),能否与医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