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深圳光明区住房抵押贷款,资料简单,还款灵活

    2024-11-30 05:49:01 81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住房抵押贷款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抵押物范围:

    个人、企业名下的已经取得房产证的住宅、经济适用房、成本价住宅(含央产房)、危改回迁房、商品房、别墅、写字间、商铺和经营性用房、厂房、土地等。

    抵押贷款又分限额抵押与传统抵押形式两种,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区别在于:

    (1)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

    (2)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

    (3)限额抵押必须预定限额外负担;

    (4)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独立性,但额抵押权仍属担保物,其设立方式,效力与传统抵押权并无本质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15986 次     店铺编号35226213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讯     颜艳珍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