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所需提供的证明通常取决于请假的原因和所在单位的具体要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请假类型及其所需的证明材料:
病假:
1.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该证明书需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
2.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体检证明等。
3.请假条或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事假:
1.请假条或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2.根据请假原因,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家庭紧急情况证明等。
婚假:
1.结婚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请假条或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产假:
1.医院的妊娠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2.请假条或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工伤假: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其他特殊假期:
1.根据具体假期类型,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培训通知等。
此外,如果请假涉及到需要离开工作地,如异地探亲假、年假旅游等,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若需要代办,还需提供签名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休学服务:
休学病历、休学诊断书、药费明细单(表);
按照校方要求提供完整休学医院证明;
留级不再麻烦,休学无忧办理,无需求人。
大学休学注意事项: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
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只要医生诊断出一种可以休病假的疾病,就可以签发病假单。但是,病假必须这些条件能生效。病假证明只能由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生开具,不能由护士开具。病假时间不得超过7天,续休病假不得超过7天,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