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担保资料清单: (1).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建筑工程履约担保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2). 企业简介、验资报告、企业章程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6). 资质证书复印件 (7). 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8). 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9). 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季、月报表及其他我公司要求提供的资料
工程保函担保包括工程投标保函,履约保证证明,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支付保函。 工程保证担保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承担责任,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开发商、承包商、保证人三者之间形成保证担保关系。开发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担保品种下,设定一方为被保证人,另一方为权益人(受益人、监管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权益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权益人(监管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留置金保函: 是指部分进口贸易中,按合同规定对进口方尚未偿付的一小部分货款(即留置金),应出口方的要求,由进口方向银行申请开立的留置金偿付保证书。
质量与维修保函: 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