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的内容根据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栏目:
包括: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有关交易或项目的名称,有关合同或标书的编号和订约或签发日期等。
责任条款:
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保函中承诺的责任条款,这是构成银行保函的主体。
保证金额:
是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承担责任的金额,可以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以是合同有关金额的某个百分率。如果担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减免责任,则必须作出具体说明。
有效期:
即迟的索赔日期,或称到期日(expiry date),它既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为或某一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时期到期。例如:在交货后三个月或六个月、工程结束后30天等。
索赔方式:
即索赔条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可向开立保函的银行提出索赔。对此,国际上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无条件的或称“见索赔偿”保函(First demand guarantee);另一种是有条件的保函(Accessary guarantee).索赔形式一般为见索即赔。
留置金保函:
是指部分进口贸易中,按合同规定对进口方尚未偿付的一小部分货款(即留置金),应出口方的要求,由进口方向银行申请开立的留置金偿付保证书。
补偿贸易保函:
银行根据设备或技术引进方请求,以出具补偿贸易保函的形式向设备或技术提供方提供第三方保证。补偿贸易保函的服务对象是补偿贸易项下的设备或技术使用企业,为其向设备或技术提供方承诺,当设备或技术引进方在设备或技术引进后的一定时期内没有将以其所生产的成品或其他产品来抵偿所引进的设备或技术的价值,或没有以成品的外销所得的款项支付所引进的设备或技术,而且届时无法或无力做出支付或抵偿行为时,银行将根据设备或技术提供方要求,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履约保函有如下优势:
1.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收费比银行优惠一点,需要的资料也会比银行简单一点,但是担保公司也是要进行资信审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要不要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2.对承包方或供货方: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3.对业主或买方: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繁琐,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