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
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履约保证担保资料清单:
(1).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建筑工程履约担保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2). 企业简介、验资报告、企业章程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6). 资质证书复印件
(7). 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8). 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9). 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季、月报表及其他我公司要求提供的资料
预留金保函:
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税款保付反担保函:
是指对在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银行可为该企业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加工贸易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为免向海关缴纳税款保证金,需委托中国银行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税款保付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