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型救护车也叫运送救护车,是指可被用于运送病情相对稳定患者至医院的救护车。转运型救护车拥有一般的急救医疗设备和必备品,能对现场或运送过程中的伤员进行救治,但一般在转运途中仅允许进行一些诸如输液、吸氧、止血、包扎等简单的医疗处置。
救护车分为哪些类型?
救护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救护车》分为四种类型:
- 运送救护车(A型):为基础处理、观察和转运轻症病人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
- 急救(监护型)救护车(B型):为救治、监护和转运急危重症病人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
- 防护监护救护车(C型):为救治、监护和转运传染性病人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
- 特殊用途救护车(D型):为突发事件救援、血液运送等特殊用途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包括应急指挥车、卫生监督车、卫生(防疫)应急车、血液或特殊物品运送、巡回医疗、计划生育等医疗卫生计生任务的专用车辆。
救护车调度指挥原则是什么?
日常院前医疗急救的救护车,由市120根据“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统一指挥和调度。在重大、突发事件医疗保障及演练时,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的救护车,市120负责救护车的调度工作。如遇其他情况,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指挥调度相关单位的救护车,调动使用市120网络救护车,所在单位需向市120报告备案。
医疗机构需配置多少辆救护车?
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至少配置2辆网络内救护车,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保障2辆网络内救护车能同时运转。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增加配置网络内救护车数量。承担市120急救网络任务的乡镇卫生院至少配置2辆网络内救护车,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保障至少1辆网络内救护车运转,1辆车备勤。其他一级或一级以下承担市120急救网络任务的医疗机构至少配置1辆网络内救护车,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保障车辆正常运转。专科医院、未定级医院、民营医院和有急救任务的其它卫生计生机构,急诊科符合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相应标准的,可参照上述同等规模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其它卫生计生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工作需要配置专业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