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是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向受益人所做的一项书面承诺或保证。这项承诺或保证是否可靠,可以判断的依据是开证银行的资信。资金雄厚、作风正派、信用良好的开证银行开立的信用证,才可能对付款起到可靠的保证作用。因此,受益人关心的是开证银行的资信问题。
开证银行可以在接受请求后开证,也可以主动开证。几乎所有的信用证都是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而开立的,但银行也可以自己的名义主动开证。银行自己主动开证,由此产生的信用证仍构成开证行的同样承诺,受益人所享受的信用证项下的权利不受影响。
大部分的进口商都采用即期信用证的结算方式,所以我们的出口商不可能完全的将自己与大部分的国际进口货物商隔绝开来,这无非就是这段财路的做法。即期信用证对进口商来说是一个非常实务的选择,因为即期信用证可以让开证的进口商更快的办理转船外运货物等手续,以及缩短货物压港的时间,减少客户增加的额外支出的风险。
信用证主要应用于国际大宗国际贸易,是为了解决买卖双方信任问题而产生的一种通过银行进行的有条件付款的结算方式,多见于国际大宗商品如大豆、铁矿石等原材料的采销。在内贸场景,国内信用证单独使用的情形较少,通常是作为买方融资的一个手段与福费廷一起使用,通常以国内证+买方付息福费廷方式一起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