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索即付保函是担保人凭在保函有效期内提交的符合保函条件的要求书(通常是书面形式)及保函规定的任何其他单据支付某一规定的或某一限额的付款承诺。该定义的含义比《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第2条(a)款的定义要略微广一些,该款定于应第三方要求而出具(相对于保函出具人为自己出具)的规定凭书面要求及其他规定单据付款的书面保函。
租赁保函是保证人应承租人的要求,向出租人开立的保证,承租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否则将由保证人进行赔付的书面保证文件。租赁保函的金额应与租金及相应的利息相等,一般自承租人收到租赁设备并验收合格后生效,至承担人支付完全部的租金或双方的时期失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实可以使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来替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指出,“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这意味着除了传统的现金缴存方式外,还可以通过保函的方式来满足这一制度的要求。
农民工工资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保险机构或专业担保公司)应承包商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