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房产抵押贷款的申请流程
1. 借款人向银行或贷款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 银行或贷款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 银行或贷款机构发放贷款至借款人指定账户。
5. 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
⑴企业营业执照;
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
⑶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⑸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⑹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由银行出具的价值资料;
⑺经主管部门批准、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⑻登记机关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⑴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⑵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⑷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
⑸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⑹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⑺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公证的“委托书”。
抵押房屋后非抵押权人同意不可以买卖,可以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并另行提供担保后进行买卖。有抵押的房屋买卖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否则,买卖行为无效。房屋抵押后,如果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可以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