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可分为担保借款和无担保借款两种形式。
担保借款又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保证借款是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银行借款时,按约定承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借款;抵押借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借款;质押借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的借款。银行对财务状况较差的公司贷款时,一般都要求有担保。
无担保借款是企业筹资的重要来源之一,银行一般仅对规模大、信誉好的企业提供无担保借款。
短期借款可分为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周转借款是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在流动资产计划占用额的范围内,为了弥补资金不足而向银行取得的借款;临时借款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临时性或季节性原因需要超定额储备物资,而向银行取得的借款;结算借款是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异地发出商品,在委托收款期间为解决在途结算资金占用的需要,以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借款。
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具有法律义务地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限额的贷款协定。在协定的有效期内,只要企业的借款总额未超过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企业享用周转信贷协定,通常要对贷款限额的未使用部分付给银行一笔承诺费。
贷款的偿还有到期一次偿还和在贷款期内定期(每月、季)等额偿还两种方式。一般来说,企业不希望采用后种偿还方式,因为这会提高借款的实际利率。而银行不希望采用前种偿还方式,因为这会加重企业的财力负担,增加企业的拒付风险;同时会降低实际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