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1.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个人贷款做生意是可以的,除非个人贷款的用途被限制在做生意之外。
需要考虑的是,用个人贷款做生意是有风险的,自己的本金在做生意中有可能导致损失,借款人需要保证自己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
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
个体户要在银行申请贷款,需要准备好在银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才能办理的。其主要有: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近半年连续的银行卡流水,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资料。准备好资料后,就能到当地的银行申请贷款。做生意的一般是不好在银行申请贷款了。所以为了加大申请贷款成功的几率,个人能提供在当地的房产证明或者直接用个人的房产到当地的银行申请贷款。这样一来有了房产进行担保,就比较好在银行申请贷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