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主要人员包括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化工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工程、油气储运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质量员、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1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20万立方米/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
(3)1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20亿立方米/年及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30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精对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