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保函(Guarantee for the Customs Duties)是指担保银行应进口商(含加工贸易企业)的申请而向海关出具的、保证进口商履行缴纳关税义务的书面文件。关税保付保函是指银行应进口商(不含加工贸易企业)、承包商或展销商的申请向商品入关所在地海关出具的、保证其履行缴纳关税义务或将临时进口商品复出口的书面承诺。
关税保函适用范围
1、国家相关进口商品减免税政策未明了前的相关商品货物进口。
2、境外工程承包建设、境外展览、展销等过程中有关设备、器械等物品临时进入他国关境。
3、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料件。
4、海关对某些货物实行先放后征的情况。
履约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履行工程合同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付款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偿还预付款方面担保的需要。
投标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投标方面担保的需要。
维修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履行维修责任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留金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归还预留金方面担保的需要。
税款保付反担保函 能满足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在中国银行为其向海关出具税款保付保函后,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的需要。
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 能满足企业因开展加工贸易为免向海关缴纳风险保证金提供担保的需要。
独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确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和见索即付的。保函一经开出,未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担的保函项下的义务;保函项下的赔付只取决于保函本身,而不取决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项,银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予以赔付规定的金额。见索即付保函就是独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