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休学者,需到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填写《休学审批表 》, 经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学生因病申请休学,需附由校医院签字认可的病情诊断书。学生因其他原因申请休学,需附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初诊病人病历中应含“五有一签名 ”(主诉、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其中:①病史应包括现病史、既往史、以及与疾病有关的个人史,婚姻、月经、生育史,家族史等 ;②体检应记录主要阳性体和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③初步确定的或可能性的疾病诊断名称分行列出,尽量避免用“待查”、“待诊”等字样。④处理意见应分行列举所用及特种方法,进一步检查的项目,生活注意事项,休息方法及期限;必要时记录预约门诊日期及随访要求等。
通常情况下,申请免测证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确实存在身体状况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体能测试。
需要提供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
请注意,不同学校对免测证明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满足所有条件。
病历证明是对患者疾病进行系统性记录的一种文件,它包括了患者的出、入院证、出入院记录以及特殊检查报告(如B超、CT等)。这种证明是由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病历不仅是临床实践工作的总结,而且是探索疾病规律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对于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领域都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