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身体原因申请免训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医学证明,并附医学证明复印件;如该生经过可以康复,应申请缓训; 学生因身体原因免于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仍应按照教学安排参加军事理论的学习;港、澳、台籍学生教学计划不做要求; 新疆籍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在预科期间已参加过军训的,凭相关材料申请课程顶替;
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按时间先后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2)、有无患过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发病日期及诊疗情况。对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诊断肯定者可用病名,但应加引号;对诊断不肯定者,简述其症状。(3)、有无预防接种、外伤、手术史,以及、食物和其他接触物过敏史等 .
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休学是指因病或事或别的原因暂时停止上学,学籍还保存在该学校。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
7、具体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