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业务其实在我国是属于高风险的信用金融服务,所以银行不做此类业务。虽然我国在努力建设信用系统,但是很明显并不完善,信用服务就代表着出资机构承担的是高风险,银行抽贷、银行的拒贷、借款人动产不动产情况变更、借款人的资质短期变化、借款人及配偶签约后的态度,都是风险。
先质后抵 针对客户着急用款的需求,垫资方先做抵押登记并收押房本,先行向客户出借资金,为了帮客户降低成本,后期帮客户向银行或机构申请贷款,银行或机构批款后我们解除抵押登记,银行或机构完成抵押后放款资金偿还垫资本金的业务。
借新还旧 针对客户找到新的“银行或机构(常说的下家)”已经批贷,但房产在“其他银行或机构(常说的上家)”有贷款尚未还清,客户自身不具备还款能力,我们可以帮助客户先结清原来债务,原贷款银行或机构将房产解除抵押登记,由新的批贷银行或机构完成抵押登记后放款资金偿还垫资本金的业务。(一般发生在客户在原贷款银行或机构的贷款即将到期,原贷款银行或机构不愿意再给客户续贷、或客户不愿意在原有银行或机构继续贷款的情况)。
期限 一般个人的期限都是短期的,长为1年;采用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没有逐月分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