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垫资”服务过程中,贷款服务公司通过各种措施来转移风险,以保证自己不受损失。一是通过公证来保证全套交易由中介操作; 二是在签订公证协议时,卖家需要将买房以及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都交给中介保管,包括房产证、还款记录、身份证、口本、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一直到小产证出来; 三是银行发放给下家的贷款必须先进到中介的账户,中介在扣除垫资款和服务费之后再付给家房款。
工程垫资的本质是承包垫付的工程款,一般认为工程垫资有这样三个特征:,垫资在建设施工合同里有着明确的约定;第二,所垫资金必须用于施工合同项下的工程建设;第三,垫付的范畴是本应由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
垫资的资金,本质上来讲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应由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以供支付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但发包人通过约定不支付,转而由承包方自筹资金垫资周转。保护垫资者的利益,垫资约定有效是司法领域的一个观念转变。
工程欠款和垫资的区别主要有:
1、性质不同,垫资类似于定金、预付款,可预支、提前使用,欠款是工程结束后的债务;
2、利息不同,垫资的利息未约定的,不支付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工程欠款的利息未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