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房屋已办理保险,
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房屋价值以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者。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不超过70%;以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不超过50%。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能力;
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其他条件。
办理按揭房二次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必须持有房产证,如果是期房,则必须接房后才能办理。
按揭还款需满一年以上。
房屋产权清晰,没有法律纠纷。
房屋面积一般要求大于40平方米。
房龄通常不超过50年。
房屋评估价值减去原贷款余额后还有余值。
房产必须是可上市交易的商品房。
借款人需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和信用证明,信用记录不佳可能会影响贷款额度和利率。
如果房产有共同所有者,需获得他们的同意和相应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