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
能开病假条的部门包括:病房、门诊、急诊。
门急诊是比较常见的,患者因病被送入急诊或门诊挂号,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一张“诊断证明书”,写好基本信息和诊断后,会给出方案,其中会写明全休或者半休几天。填好文书后到门诊专用窗口出示当日看病的病历后,工作人员在诊断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方为合格有效。
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的单位,出据的诊断证明都应该被单位承认.实践中,主要是看请病假的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对于出据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是否有要求,一般的县级或以上单位,都是要求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