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要选择对的专家。很多人的做法是,打听好自己要看的科室在哪家医院,然后挂该科室主任、副主任或者院士的号。这么做是非常错误的。首先,现在医学方向分得很细,像我们肝胆科都已经是普外的分支了,但科里每个医生也有主攻方向,有主攻肝癌的,有主攻以胰腺炎的,有主攻胆囊切除的,再大的专家,在自己的非主攻方向也谈不上。另外,主任和院士肯定是在学术上很有造诣的,但有了这些行政和学术职务,意味着他会投入更多精力在管理、开会、带学生、发文章这些事情上,留给门诊的精力不一定比那些年富力强的年轻教授多。所以挂号前还是要多做些功课,找符合自己方向的、四五十岁的、患者口碑好的专家挂。
病假条证明怎么开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3、一般门诊病人假条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病历书写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表达准确、标点及术语准确、语言通顺、重点突出、主次分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
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不能书写的病历内容包括入院记录、表格式住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手术记录、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转入转出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死亡讨论记录、危重讨论记录及会诊记录;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由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当患方向医院提出更正病历中患者姓名、年龄或住址等基本情况时,不需要在病历上进行更正,应通知患方向 经治医生提交患者的身份证原件和更正申请,核对后开出更正证明即可,身份证复印件、更正申请要粘贴在病历的封底处。
病历中不允许任何代写病历和代上级医师签字的现象,各项记录结束时,签署本人的全名,字迹清晰易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