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不能参加军训的病症有:已明确诊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者,如风心病,心肌炎,脑血管畸形等疾病、(青少年型)冠心病患者、有急性胰腺炎病史的人、学生患传染病正在传染期者等等,可以开具免军训证明。
医院一般可以开具以下诊断证明书: 1. 急性疾病:如急性胃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2. 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等。 3. 传染病:如流感、肝炎、结核等。 4. 肿瘤疾病:如肺癌、乳腺癌、结肠癌等。 5. 外伤:如骨折、、创伤等。 6. 手术:如阑尾炎手术、剖腹产等。 7. 产假、病假等:需要提供合法的用途。 不同的医院和地区可能对开具诊断证明书的病种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医院或相关部门了解。在申请诊断证明书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和身份证明,同时需要说明诊断证明书的用途,确保合法合规。
填写诊断证明书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填写必要信息 所谓必要信息,就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地,入院日期等等。一定要按实际情况填写,不要随意的编写,都是会归入病人的病例档案的。 2、诊断证明 诊断证明是医生写的关于他对你的身体的检查得出的结论,必须使用医学的专业术语,不能书写通俗的话语。一是为了让其他的医生有参考的依据,二是为了让病人相信自己,同时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3、出具 病人需要注射的药品有哪些,病人需要购买的药品有哪些,配置比例是多少,吃几次等等的问题。这个部分是给药房的卖药师和调配师看的,也是给病人看的,让病人可以更好的恢复。 此外,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各个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是不同的,也可能随时更换,医生开具的证明要自己妥善的保存。诊断证明上不可以出现修改涂抹的现象,出现了要重新书写。医生书写的字迹可以潦草一点,因为工作太忙,但一定要保证其他人能够看懂。同样,没有医院的公章扣在诊断证明上,诊断证明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