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如下: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换发工作的截止时间 依据《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过渡期(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注册集团公司需提交的材料有: 1、集团章程; 2、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3、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集团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7、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复印件。
集团公司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拥有众多生产、大型的经营机构。那么集团公司该如何注册、注册集团公司该满足那些要求呢?下面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下。其实,注册集团公司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拥有三家控股公司; (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 (三)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 (四)母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加起来不能低于5000万元。